您当前的位置 :首页 > 新闻在线 > 时政新闻
投稿

安庆特困供养人员“福利”大幅提高

2015-01-26 10:48:16 来源:中安在线 作者: 责任编辑:风中的自由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

 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市政府决定,从2015年1月起,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。

  无生活来源、无劳动能力、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“三无人员”供养标准为:城区每人每月700元、县(市)每人每月600元。农村分散供养五保为:城区及怀宁县、桐城市为每人每年3000元,其他县每人每年2520元。集中供养五保标准为:城区为每人每年4500元,怀宁县、桐城市为每人每年4020元,其他县为每人每年3600元。

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高,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60元,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5元。县(市)按城市低保不低于每人每月420元、农村低保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执行。

  此次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调整的特点为,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调整幅度大,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2520元到4500元之间,为安庆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。同时,根据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要求,安庆首次将“三无人员”单独列入特困供养人员名单,且供养标准城区每人每月700元,县(市)600元,其中城区提高幅度为28%。调整后,安庆城区城市低保标准将高于2015年全省平均低保标准,农村低保标准将高于“十二五”期间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确定的目标。(徐侃 周哲红)

文章来源: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:风中的自由
版权声明:
·凡注明来源为“新闻在线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、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,版权均属新闻在线所有。未经本网书面授权,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、转载或建立镜像。
·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:0311-12345678 技术服务:0311-12345678 备案编号:冀ICP备2021009198号-4
关于本站 | 广告服务 | 免责申明 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
新闻在线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(C)2005-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