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滁州市整治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

2015-05-04 10:13:57 来源:中安在线 作者: 责任编辑:风中的自由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

  近年来,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,呈现逐年增长态势,严重危害众人生命财产安全。记者近日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,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遏制电动三轮车载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,根据安徽省公安厅统一部署,4月20日至6月30日,全市将开展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。

  电三轮违法载人,将予严查

  “这次集中整治,重点针对电动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,重点路段包括滁州境内城市主、次干道以及快速路,国、省干道等。”市交警部门表示,通过开展集中整治,力争大幅减少电动三轮车载人现象,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,坚决遏制电动三轮车致多人死伤道路交通事故,确保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。

  记者了解到,4月20日至4月30日,全市交警部门安排了民警,在各自辖区内进行此类宣传。5月1日至6月30日,以路面查处为重点,全力打击处理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交警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,充分利用农村广播、文化广场和宣传栏,在农村形成有广播、有宣传栏、有提示牌、有宣传员的工作格局。

  此外,交警部门还将引导群众选择购买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,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电动三轮车,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  被鉴定为机动车,拘留车主

  据了解,5月1日开始,全市交警部门将各自设置查缉卡点,专门查处电动三轮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,同时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、车辆来历等。车辆有合法来源的,对驾驶人警告后教育放行,并将该次行为记录在案。

  发现电动三轮车载2人(含)以上、非法从事营运的、违法载人2次(含)以上的等,将予以制止、纠正。同时,核查驾驶人驾驶资格、车辆来历。对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,按照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”扣留车辆。

  对所扣留的车辆,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。如属机动车,且驾驶人无驾驶证,以无证驾驶处300元罚款、并处3日拘留;如属机动车,但不在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无法注册登记的,告知车辆所有人可到销售单位索赔,或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  同时,交警部门将查处、扣留的电动三轮车相关情况,特别是车辆销售商家,函告市场监管部门,同时抄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,提请以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。 (滁州网)

文章来源: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:风中的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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